天津代理记账公司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遵守财务会计制度,保护顾客的合法权益,保守顾客的商业秘密。
一、会计的质量;
1.代理记账公司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与委托方签订的《代理记账业务协议》约定,以委托方提供必要条件为前提,在规定时间内保证质量并完成约定的代理记账工作。
2.开展代理会计工作时,会计从业人员应当审查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资料,并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,根据审查后的原始凭证进行会计核算。代理会计从业人员应当对代理会计的规范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。
二、独立办理业务;
1.代理记账工作人员从事代理记账工作,应当保持原有的独立性,在代理权限内独立行使代理权利,不受其他部门、机关、个人的非法干涉。
2.代理记账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诚实、诚实的素质,公正开展代理业务,不得偏袒或转移给委托公司。
3.代理记账工作人员应当拒绝委托公司进行不适当的会计处理、提供虚假会计信息、不符合委托公司提出的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,依法予以制止,或者向主管财政部门报告。
联系人:李经理 电话:18822604214
汉沽店: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绿地步行街底商45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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芦台店:天津市宁河区芦台星悦汇4楼401(新加乐对面朝阳小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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